近日,清遠市教育局印發《清遠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并進行政策解讀。解讀表示,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學生初中階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展現學生個性特長,形成學生在初中階段成長和發展的重要檔案,作為學生發展指導、畢業升學、學校育人質量評價的依據或參考。該實施方案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實施,有效期3年。
實施方案提到,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整體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每學期按照信息錄入、基本指標評價、提交評語、公示確認和形成檔案的順序依次完成評價流程。
評價結果將作為招生錄取依據。實施方案提到,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記錄分析初中學生全面發展狀況、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手段。自2025年秋季學期入讀的初中生(即2025級七年級學生)起,綜評檔案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其中,在普通高中招生時,公辦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民辦高中具有公費性質的招生計劃(如民辦學校公費生、普惠生招生計劃)〕投檔考生的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須達到B級及以上。同時,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把學校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情況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